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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教育部112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

教育部 112 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
一、提供單位 韓國 9 所學校,學校名單如附表。
二、依據 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 112 年 4 月 14 日韓教字第 1120000068 號函
三、名額 預計正取 14 名,備取 7 名。
四、受獎期限 6 個月,自 112 年 9 月起至 113 年 2 月止。
五、待遇 各校待遇稍有不同,詳參附表學校名單。

六、報名者資 格 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報名參加甄選: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任一學期韓文成績 80 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 2 級以上檢定通過 者。
(三) 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推薦時,請先行評估申請學生赴韓研習 決心,含其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可能發展情 勢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現況等因素)。
(四)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 生,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為其志願;另已畢業之學 生不具報名資格。
(五) 須經就讀學校推薦。

七、報名者應繳書面文件下列資料請依序排列,於112年5月8日 17:00前交至國際處,逾期不候。
(一) 報名表。
(二)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報名表上)。
(四) 大學以上各學年英語成績單影本。
(五) 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
(六)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七)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自傳、讀書計畫各 1 篇。
(八) 在校韓文成績 80 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 2 級 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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