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2年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申請,校內申請截至112年8月15日止

本年度教育部112年度新南向計畫「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歡迎本校各級學術單位提出申請!

一、 申請單位: 本校各級學術單位(以下簡稱申請單位)。
二、 112年計畫執行期間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三、 開放申請項目:
(一) 假日學校
(二) 東南亞語課程方案
(三) 學術活動
(四) 研發菁英人才專班
四、校內徵件期:即日起至112年8月15日(二)下午17時以前

由於計畫須於9月1日前函報教育部,故本校國際處收件截止日為112年8月15日(二)下午17時以前, 計畫提案請參考附件填寫並寄送一份WORD檔及一份PDF檔至 shulin42@email.nqu.edu.tw,信件主旨:(申請單位/人)-申請新南向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