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適用勞基法之專兼任教學人員申訴管道資訊

本中心適用勞基法之專兼任教學人員如有申訴需求,敬請參考以下資訊。
第一申訴管道:請聯繫華語中心主任。聯絡資訊:華語文中心主任聯絡我們 。
第二申訴管道:由於本中心專兼任教學人員為本校編制外人員,相關申訴規定請參考本校人事室「國立金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要點」第十二條 (網頁連結點此) ,及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第五條第十三項 (網頁連結點此)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