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來文轉知「教育部115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甄選簡章」,請符合資格學生依規定提出申請。
一、甄選名額: 教育部與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合作遴選名額共18名(180個月),每校至多推薦5名。
二、申請資格摘要: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備捷克語或英語能力(在校成績或英檢成績符合CEFR B2級以上)。 (三)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即將於115年取得學士學位者為佳;現為大學二、三年級生亦可申請。 (四)須經就讀學校推薦。
三、校內收件截止日: 2026年2月2日(星期一)下午3:00前送至本處。
四、請申請者於期限內備妥相關附件,送至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