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教育部114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

教育部 114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
一、提供單位 韓國 8 所學校,學校名單如附表。
二、依據 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
三、名額 預計正取 12 名,備取 6 名。
四、受獎期限 6 個月,自114 年 9 月1日起至115 年2 月28日止。
五、待遇 各校待遇稍有不同,詳參附表學校名單。

六、報名者資 格 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報名參加甄選: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任一學期韓文成績 80 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 2 級以上檢定通過 者。
(三) 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推薦時,請先行評估申請學生赴韓研習 決心,含其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可能發展情 勢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現況等因素)。
(四)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 生,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為其志願;另已畢業之學 生不具報名資格。
(五) 須經就讀學校推薦。

七、報名者應繳書面文件下列資料請依序排列,於114年5月9日 17:00前交至國際處,逾期不候。

(一) 報名表。
(二)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三)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簡歷 1 篇(至多限A4兩面篇幅)。
(四)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讀書計畫 1 篇(至多限A4兩面篇幅)。
(五) 英文版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六) 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
(七) 在校韓文成績 80 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 檢定通過證明;若檢定考試尚未公布成績者,得先以切結書代替。
(八)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韓文或英文,無則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