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學生國際交流第二階段甄選錄取名單公告

1. 本階段甄選錄取名單如附件。

2. 請於113年6月19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親至國際暨兩岸事務處繳交錄取資格確認書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確定錄取資格,上述文件請確實由家長或監護人同意並親自簽章,如有偽冒,視同無效。未於期限前繳回者,視同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3. 本甄選結果依本校113年06月03日「113學年度學生國際交流甄選第三次會議」決議通過。

注意:通過校內甄選且取得本校推薦資格並不代表已取得簽約校之錄取,仍需透過向簽約校提出申請後,最後由簽約校決定是否錄取,被簽約校拒絕錄取者,交換生資格即喪失,本處概不負責重新分發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