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外國學生獎助學金】(適用於111學年前入學)

113學年度第1學期【外國學生獎助學金】(適用於111前入學)
 
申請日期:113年09月18日至09月27日止
 
申請對象、資格與額度:
 

申請項目 資格
在學生獎助學金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或全學年學業平均成績班排名或系排名在前 50%內:可申請相當於學雜費、住宿費全額獎學金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或全學年學業平均成績班排名或系排名在前 75%內:可申請相當於學雜費、住宿費半額獎學金
以上申請者前一學期操行成績或前一年操行成績平均,需達 80分以上,無懲處記錄。
就學生活津貼 未受領教育部、外交部之「臺灣獎學金」者,擇優給予每學期每人新台幣 2 萬元之就學生活津貼。
依據學生入學前成績,或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與總體表現評定受獎順序。


 
 
申請文件:

  • 規定之申請表【白色】(需雙面列印)
  • 上下學期及歷年成績單(需蓋學校證明章) 
  • 前學期獎懲證明
  • 存摺影本
  • 服務單位時數證明
  • 學雜費繳費單
  • 居留證影本

 
 
申請日期 :
請於申請時間內繳交至【國際暨兩岸事務處】,逾期概不受理。